顺治二年,三月十五日,罗山县城的众多百姓们,如同往常一样,前往城中集市。
“剃发购发新政?”
然而,集市前的公告栏上的一封告示,引起了百姓们的注意。
“新朝大清已立,年号顺治,为从新朝风尚,信阳府全部男子剃发,以金钱鼠尾状为荣,示忠于朝廷。剃发者,官府以购发而论,凡一人,均可得赏银一两;不剃发者,限三日居家自省;三日为限,若仍不剃发者,官府强制剃发而无赏银;本府剃发十五日为限,至四月一日仍有抗拒者,则斩首示众。”
有识字的读书人,将那份告示一五一十的读了出来。不过,当他越往下读的时候,脸色也变得越发难看起来。
“百姓们,身体发肤受之于父母,我等岂能因为新朝缘故,而将这蓄发给剃了?”
“此事,我绝不会做!此乃有损我汉家儿郎的身姿,金钱鼠尾之状,着实难看!”
流露出拒绝言语的一些人,很多都是身着光鲜,一看就是出自于士族。
“一两银子!这可是赏银啊!不就是一点头发吗?走,去官府剃发领赏银去了!”
“不要听别人瞎说!这年头,银两不好赚。如果头发能赚钱,我情愿卖了所有的头发。官府既然出了这个公告,想必是有十足的把握!”
当然,大多数百姓们,却与那些读书人持有不同的意见。